(四)申请材料
贷款申请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证明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首付款支付凭证
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购房发票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
(五)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收件、审批:
对于缴存职工购买预售商品住房,在完成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后,向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对贷款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经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授权,通过相关部门、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共享信息,查询、核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征信信息、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并审看查询贷款资格,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确定。
借款合同面签:
准予贷款的,与借款申请人约定面谈、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的时间。
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
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申办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向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发放抵押预告登记电子证书。
贷款发放:
对所有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房开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结果反馈:
根据借款人选择,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邮寄送达或者其自行窗口领取。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现在购房人向税务部门申报并交纳税费,这样就好。
温馨提醒:以上数据来自网络整理的,仅供参考的,不作为贷款申请的数据的,具体要咨询当地相关银行的贷款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