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及月缴存额计算
(一)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基数的确定以国统计局公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中的项目为依据。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我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三倍。即: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4653元,职工单位和个人合计月最高缴存额为5916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阿勒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540元,职工单位和个人合计月最低缴存额为154元。
(三)职工工资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为职工本人的月缴存额。
(四)职工单位和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均计算到元,元以下金额四舍五入。
(一)职工工资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为职工本人的月缴存额。
(二)职工单位和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均计算到元,元以下金额四舍五入。
(三)单位封存职工不进行基数调整。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