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缴存基数上下限
(1)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22年衢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5667元;单方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4280元。
(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衢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即1840元;单方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92元。
(3)2023年度灵活就业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184元至8560元之间,自主选择。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以不调整月缴存额。
缴存单位必须开展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工作;灵活就业缴存人不必参加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月缴存额的计算
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以元为单位计算,元以下四舍五入。
(一)职工工资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为职工本人的月缴存额。
(二)职工单位和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均计算到元,元以下金额四舍五入。
(三)单位封存职工不进行基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