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陆丰市公积金基数什么时候调整一次?
一般住房公积金调整一般都是一年调整一次的,在每年的7月前后开始调整的,目前2024年汕尾市公积金缴存基数缴纳标准参考的是2023-202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的。
公积金是由公司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所组成的,两个部分是由基数和比例来计算。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每个月都是需要在固定的时间进行缴存的。公积金调整一般都是一年调整一次的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要按法规法定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依照国有关法定免缴所得税。
根据了解,汕尾市陆丰市公积金的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620元。

汕尾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陆丰市缴存参考)
汕尾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标准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法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2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4369元)。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如市有关部门公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新的标准执行)。
三、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法规法定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