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住房公积金调整离职提取时限多久?首次、二次贷款比例是多少?随南方财富网小编来看看。
住房公积金制是我国住房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集体互助的方式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灵活就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对其提供住房公积金服务也显得愈发重要。
取消贷款结清提取公积金
取消法定“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未提取过公积金,已自筹资金结清贷款,限在结清贷款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金额”。
调整离职提取时限
将离职提取时限调整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未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个人账户连续封存满1年(近1年内无缴存或补缴记录)及以上”。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法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法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法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