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其它资料
1.职工离休、退休
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本人离休、退休证原件或退休批文。
2.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账户封存满半年即可,无需提供其它资料。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4.职工出国(境)定居
相关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国(境)定居签证。
5.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居民身份证。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该职工关系证明。
(3)存在遗产继承争议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等文书。
(4)下列资料中的任一项:
①职工死亡证明(可由医院、职工单位、职工所在社区或村居出具)。
②户籍注销证明。
③火化证明。
④相关部门出具的被宣告死亡(失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