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生育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确认申请条件:
福建省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已领取生育服务登记表且妊娠分娩,或妊娠中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已领取结婚证。
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分娩,并符合相关法规。
所需材料:
病历资料。
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类型: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如结婚证、准生证等)。
申领流程:
产后报告:产后及时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报告生育情况,并咨询相关事宜。
材料准备与提交:单位会协助收集和整理申领材料,并在法规时间内提交给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部分地区也支持个人直接申请。
审核:社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一般在几个工作日到几周不等。
发放: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会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部分地区可能先将款项发放到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向所在单位报告:产后及时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报告生育情况,并咨询相关事宜。
单位协助申请:单位会协助收集和整理申领材料,并在法规时间内提交给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部分地区也允许个人直接申请。
1温馨提示:本数据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具体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