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异地参保人员,合并方案简化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可直接在就医地医保定点机构结算,无需垫付资金。
生育保险和医保是否合并,终于有了公布。根据最新方案,生育保险和医保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将进一步优化社保体系,提升参保人员的保险水平和服务质量。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上海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了吗?
生育保险和医保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旨在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能,并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以下是合并后的主要情况:
合并后的方案实施情况: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合并实施内容:
简化参保流程
参保人员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减轻了单位和个人的事务性负担。
提升管理效能
两项保险合并后,基金共济能力增强,管理资源得到整合,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优化服务体验
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垫付费用后再报销,提升了服务便捷性。
男职工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生育险待遇不变: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待遇仍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
扩大保险范围:合并后,医保将覆盖更多的生育项目,包括试管婴儿、人工授精、助孕药物的费用报销等,并且确定了生育后的后续医疗支持,例如产后康复和胎儿健康检查等。
注意事项:
待遇不变:
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的待遇项目和支付标准未发生变化,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