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
新农合,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1、报销范围:
新农合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涵盖以下费用:
治疗费: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药费:包括辅助检查费用(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此外,新农合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等。其余可报销的特殊病种以当地具体方案为准。
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法规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计划生育方案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方案的医疗费用。
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工伤等。
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法规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报销标准:
门诊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通常在40%左右,同样具体比例可能有所不同,且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处方药费有限额。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通常报销比例为60%左右,但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方案而异,有些法规为25%,且每次就诊处方药费有限额。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较低,一般在30%左右,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处方药费也有相应限额。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最低,通常为20%左右,各项费用限额与二级医院相近。
住院报销比例: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市级及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市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低,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一定比例(如35%)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和10000元以上的部分再按稍高比例(如40%、45%)报销。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区级综合医院、市级专科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适中,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一定比例(如50%)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稍高比例(如55%)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再按更高比例(如60%)报销。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如镇街道卫生院、区级专科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高,通常可达65%以上,且不实行分段补偿。
封顶线:
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限额可达数万元(如40000元或更高),大病保险最高限额可达数十万元(如25万元或更高)。
门诊补偿年限额通常在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如5000元),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3、注意事项:
参合人员报销医药费时,应持本人合作医疗证、医药费单据原件、门诊病历、处方报销联(门诊实行双处方制)。
定点医疗机构未及时办理结算的,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参合人员要于次年度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上年度的报销结算,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
总的来说,新农合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标准涵盖了门诊、住院和大病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险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情况。同时,参合人员在报销时也需要注意相关的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