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医保断交后以前缴纳的是否白交了?
?医保断交之前的费用并不会白交?。即使医保断交,之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仍然存在,一部分在统筹基金账户中,一部分在个人账户中。断交之前的缴费年限也依然有效,如果后续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然而,医保断交确实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在断交期间,参保者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这意味着如果在此期间生病住院,所有医疗费用都需要自行承担。此外,医保断交还可能导致缴费年限中断,这会对一些需要连续缴纳社保才能达到特定待遇的情况产生影响,比如购房、购车、落户等。
如果医保断交时间较短(如三个月以内),并在法规时间内补缴了费用,那么通常可以在补缴后的次月开始重新享受医保待遇。但如果断交时间过长(如超过三个月),则可能需要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如六个月)后才能恢复医保待遇。
因此,虽然医保断了以前交的费用不会白交,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参保者尽量保持医疗保险的连续缴纳。如果确实需要断交,也应尽快补缴并了解相关法规。
拉萨
医保重复缴费后,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请退费:
可申请退费的情形1、个人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后:
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缴费费率优惠和补助,若参保人员已按法规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可申请退还应享受的优惠和补助。
若未按法规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应根据区县在市级统筹前的缴费标准,由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核定退费金额,并提出退费申请。经人力社保局、局审核后,报市社保局复核,经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局批准后,方可退费。
2、居民医保重复缴费:
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优惠方案,但又转为单位参保职工或死亡的,可按其享受医保优惠方案计算的金额退还。
3、个人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已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并缴费,同时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形成重复的缴费,本人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
4、参保人员死亡的:
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按法规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并按年缴纳了医保费,该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有关法规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缴纳余命医疗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形成在同一时间段内重复缴费,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缴费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应扣除其重复期间已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
个人参保人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仍继续缴费,经审核其满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对退休后超过医疗保险法规缴费年限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可申请退还。对其个人账户按退休且满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后的划入标准和多缴费月数等进行结算,多计入额应在退费时抵扣。
参保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补缴不足年限后,经重新认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存在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申请退还。
征缴过程中出现的错票、职工医保征缴计划调整、参保单位或个人误进款(多缴款)及其他误进款的,可申请办理退费。
因经办机构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职工医保办理停保未成功多缴医保费,期间未享受相关待遇的,可申请办理退费。
办理职工退休、死亡手续滞后造成多缴医保费的,可申请办理退费。参保职工因参保单位办理退休手续滞后,期间形成在职与退休间的医保待遇差额由参保单位负责参照医疗保险有关法规支付。
因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信息录入错误所导致的误入账或误扣费,期间未享受相关待遇的,可申请办理退费。
对以大学生身份参加新学年居民医保后又以普通居民身份重复参加次年居民医保的,属于参保人员重复缴纳,可由参保人员提出申请退还其重复缴纳的大学生或普通居民医保费,其中若已发生大学生医保待遇的,则退还其普通居民医保费。
对上年集中筹资期参保人员申请变更当年居民医保档次或退费的,由于还未进入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期(当年的1月~12月),可由参保人员提出申请,在上年集中筹资期间自愿变更缴费档次或退费。当年9月30日后误缴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可申请办理退费。
5、退休重复参保的:
个人参保人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仍继续缴费,经审核其满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对退休后超过医疗保险法规缴费年限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可申请退还。对其个人账户按退休且满足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后的划入标准和多缴费月数等进行结算,多计入额应在退费时抵扣。
医保重复缴费不能退费情形1、不予退费的情形:
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形成的重复缴费,其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合并。
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其重复的缴费不予退还。
上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前,由单位为其办理完医疗保险停保或关系转移的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其职工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不再结算和退费。
个人参保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按一、二档缴费后,不得以退保或转档的名义要求退还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对个体参保人员按一档标准按年缴费,并在保险生效期间死亡的,纳入统筹基金和大额医保费的部分不予退还。
市级统筹前,参保人员在市内不同统筹地区间发生的重复缴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按法规合并。
医保重复缴费退费流程1、准备有关材料:
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退费原因,可能需要提供异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死亡证明等。
2、线上申请:
通过当地医保局或税务局的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提交退费申请。例如,关注“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网上办税】-【个人社保】-【城乡居民医保退费】,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3、线下提交申请: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医保局或税务局的窗口,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提交材料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4、等待审批:
提交申请后,医保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退费手续。
您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实时查看审核进度。
5、领取金额:
审核通过后,退费金额会原路返回到您的账户中。
如果是线下办理,您需要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款单》到财务结算窗口办理医保退费手续。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