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多地社保基数调整,2024年1月1日已开始,看看你所在城市,下面跟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详情吧。
广东
01
深圳市
深圳人社局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如下:
1、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523元执行。
2、2024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下限按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执行。
3、该法规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02
广州市
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13元,财补助标准为每人956元。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49元,财补助标准为每人820元。
03
中山市
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4060元,上限20300元。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缴费年限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6760元。
中山市的调整主要放在了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这不仅涉及到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还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缴费年限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这样的调整有助于保护那些即将退休但又未满足缴费年限的人群。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04
潮州市
潮州市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上限为18603元,下限为3721元。
各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中,凡以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统一按新的标准(6201元/月)执行。
05
肇庆市
肇庆市2024年1-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市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即:下限为4222元;上限为21111元。
06
阳江市
2024年度阳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2元;下限为3992元。
2024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达到要求缴费年限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6654元。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07
梅州市
梅州市2024年度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0082元/月,下限为4016元/月(上下限精确到元位)。执行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北京市
自2023年7月起,北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2024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7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95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00元。

江西省
01
鹰潭市:
2023年度鹰潭市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同步调整为6098元,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2023年度不执行缴费基数差额计划。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65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294元。
02
萍乡市:
确定2023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维持2022年不变,仍为52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