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拟调整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是怎么回事?存贷挂钩是什么意思?对贷款有什么好处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挂钩”的新规,指出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作用,向广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提供更大力度的资金支持,结合我省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房地产市场发展等情况,拟对公积金贷款“存贷挂钩” 新规进行调整。

存贷挂钩哪些地方可以使用?
提出调整“存贷挂钩”新规执行范围,缴存职工家庭在本省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二套公积金贷款时,在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前提下,按“存贷挂钩”新规计算实际贷款额度。
法定贷款额度的测算,以贷款额度=日均缴存余额ד存贷挂钩”倍数×个贷率调节系数为准。 一是日均缴存余额:以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0个月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记录的每日实际缴存余额平均值确定,缴存时间未满60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时间计算。 二是“存贷挂钩”倍数:按10倍执行。 个贷率调节系数以上个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基准:个贷率<85%时,调节系数为1.2;85%≦个贷率<92%时,调节系数为1.0;个贷率≧92%时,调节系数为0.9。
在最高贷款额度上,提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且以“存贷挂钩”公式计算的实际贷款额度不高于我省各类房型法定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的保底额度,在缴存职工家庭在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前提下,单方缴存公积金“存贷挂钩”测算贷款额度不足30万元的,按30万元计;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存贷挂钩”测算贷款额度不足40万元的,按40万元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