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销户提取
2023年11月11日起,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申请提取时,除按《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实施细则》有关法定提供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材料。

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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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
分类 |
提取时限 |
提取额度 |
业务证明材料 |
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 |
职工已取得相关材料且账户封存满半年后。 |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
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材料。 |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法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