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重新就业后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手续吗?具体什么时候办理?条件是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重新就业后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手续吗?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法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内部数据共享获取领金人员缴纳社保费的情形后停发其失业保险金。

衡阳哪些情形下会停发失业金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法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有关部门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保险金只能领一次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