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则是按照每增加一年缴费年限,增加一个月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计算抚恤金。这意味着,如果缴费年限为16年,抚恤金发放月数为10个月;缴费年限为26年,发放月数为20个月;但缴费年限达到30年的,发放月数仍然按照30年计算,即最高为24个月。另外,如果缴费年限不足整年的部分将按比例计算抚恤金。例如,缴费年限为16年零6个月,发放月数则为10.5个月。
对于已退休的参保人员来说,抚恤金的发放是根据其在职时的发放月数来确定最高限额的。具体来说,退休人员的发放月数是根据其在职时的工龄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来综合确定的。如果退休人员未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较长,则发放月数相应减少。但最低发放月数不得低于9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且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这意味着如果一个新参保的职工仅缴费一年后就去世了,其遗属只能享受到相当于其个人实际缴费金额的待遇。
另外,除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也是可以依法继承的。综合各类待遇后,部分人员是有可能领取到超过10万元的丧葬、抚恤及个人账户余额总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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