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误区二:新办法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结果,只会仅仅高出老办法几十元?
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因为有一些企退工人在这个1月15号只收到了八、九十元左右,所以误以为这就是增发的全部。
觉得怎么只有几十元?是否少了点呢?其实这个只是今年第一年的对应40%比例的增发。
领到足额全部的过渡性养老金,需要度过三年过渡期。
按单独年份来看2024年-2026年,分别增补40%, 30%, 30%。
所以部分人员领到的几十元只是第一年四成的增补额而已。我们举个例子,假如南京一位40年工龄的黄大爷。
视同缴费年限计算时间轴
如上图,黄大爷,1964年出生、1984年参加工作、1984~1996年之间有13年视同缴费年限,2024年满60岁退休了、实际缴费年限是1996年至2023年年底之间27年(总工龄即13 27=40年)。
其中蓝色的箭头对应的一段是视同缴费年限、红色的箭头对应的是实际缴费年限,一目了然。
按照老办法计算,假设他个人账户72000元,72000÷120=600元,按照新办法,如他的计算是8613×1×13×1.2%=1343.6元,新老办法差额就是:1343.6-600=743.6元,然后按照1月15日江苏人社宣布的新办法,2024年增发比例40%,那么也就是743.6×40%=297.44元。
可见,2024年1月15日,案例中的黄大爷就能收到297.44元,可见远远不止几十元——况且,今年1月收到的只是第1笔40%的增补,2025年、2026年,黄大爷还会各收到30%,即743.6×30%=223.08元。
相当于实质上大约25个月之后、2026年初黄大爷即可以过渡到足额的100%过渡性养老金发放。
诚然,由于每个人视同缴费年限长度不同、缴费指数不一样。
所以有些人这个一月确实只收到了几十元,假如某人为80元,那么明年和后年的增补额就是:80÷40%×30%=200×30%=60元,他总共三年可以增补发放:80 60 60=200元,可见也不止80元。
(3)误区三:本次调整属于养老金的额外待遇上涨,会统一普调补发待遇?
其实这个理解也是有偏差的,江苏本次主要是调整了过渡性待遇的计算方式和公式,体现了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接轨一致”的价值观。
不过分为三年过渡增发的那部分金额,是属于企业退休职工过渡性养老金应发待遇,然而并不是100%的企业退休职工都有过渡性养老金。
比如1996年1月之后才参加工作的,就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自然也不能参与本轮重算调整。
换言之,这不是补发上涨养老金、而是增发本应增发的差额,所以并不是统一普调,这个要注意区分。
(4)误区四:年龄很大的人就没有增补?
这也是许多人关心的一个点,其实也是一个误会。1月15日江苏人社公布的消息中,确定介绍了相关的计发办法和增补规则,关键是你要符合视同缴费年限的标准和增发要求。
并不是看你年龄的大与小。而且“年龄很大”这也是一个模糊和感性的标准,很难清楚界定。
综上所述:
“苏大强”果然还是比较强,这么多的企业退休人员,仅用三年就过渡完毕、增发到足额发放的状态,少数网友提问说为何没一步到位,笔者觉得还是知足常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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