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法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法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法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赣州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
2、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赣州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
1.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
2. 身份证
3. 银行卡
4. 婚姻关系证明
5. 无房产的证明